本范例中规定:“同一批棉花中,允许有相邻等级的棉花34%,赶过此数时,应划分计价”。为了进步棉花量质,新范例中规定:“同一批棉花中,不允许有跨主体等级的棉花;取主体等级相邻等级的棉花比例不得赶过20%。不符者应挑包整理或协商办理”。新范例破除了本范例分比方理的“34/66”规定,那也是新范例严峻变化的内容之一。